2026年2月24日,商务部正式发布2026年第11号、12号公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》和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,将斯巴鲁株式会社、日野汽车株式会社等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“关注名单”,出台一系列严格管控措施。



此次举措绝非全面贸易限制,而是中方为制止日本“再军事化”和拥核企图、维护国家安全与国际防扩散秩序采取的精准预防性监管,既彰显了法治担当,也为中日正常经贸往来划定了清晰边界。

此次列入“关注名单”的核心背景,是相关日本实体无法核实两用物项的最终用户与最终用途。所谓“两用物项”,即兼具民事用途与军事用途的货物、技术和服务,其流向直接关系到地区安全稳定。公告明确了严苛的管控标准:向名单内实体出口两用物项,不得申请通用许可或以登记填报方式获取出口凭证,必须提交详细的风险评估报告,并书面承诺不将相关物项用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;同时,许可审查期限不受常规限制,凡涉及日本军事用途、军事用途及一切有助于提升其军事实力的出口申请,一律不予批准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中方此次管控措施体现了“严管与包容并重”的原则。公告明确,被列入“关注名单”的实体,若能积极履行配合核查义务,可申请移出名单,经商务部核实后办理相关手续。这一退出机制既维护了出口管制的严肃性,也为合规企业提供了整改空间,充分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与合理性。此外,商务部特别强调,此次措施仅针对少数无法核实用途的日本实体,仅管控两用物项,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,诚信守法的日本实体完全无需担忧。



在此次被列单的企业中,斯巴鲁株式会社与日野汽车株式会社的情况尤为引人关注,两家企业背后均与丰田汽车有着深度关联,其被管控或将对丰田的全球供应链布局产生连锁影响。斯巴鲁的前身是1953年成立的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,总部位于日本东京涩谷区,最初便兼具汽车、飞机及各类发动机的生产能力,2005年起逐步被丰田汽车增持股份,至2020年丰田持股比例达20%,成为其第一大股东,斯巴鲁财务也正式并入丰田财报。自2004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,斯巴鲁经历了从进口销售、中外合资到2022年全资控股斯巴鲁中国的转变,深度融入中国汽车市场。



日野汽车则是丰田汽车的全资子公司,成立于1942年,总部位于日本东京日野市,是日本中重型柴油卡车制造领域的主导企业。其历史与军事领域有着渊源,1942年独立后曾生产军事用途车辆,后专注于商用车制造,2001年被丰田汽车收购50.1%股份后成为其全资子公司。在华市场,日野通过广汽日野、沈飞日野等合资公司布局重卡、客车及新能源商用车领域,深度嵌入中国产业链。此次被列入“关注名单”,意味着两家企业从中国获取关键两用物项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,其供应链稳定性与合规成本将受到直接影响。

从整体政策框架来看,中方对日出口管制形成了“分层分类、精准施策”的体系。除“关注名单”外,对于未列入名单的日本实体,若涉及日本军事用户、军事用途,或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,将按照《关于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的公告》规定,禁止对其出口两用物项。这一体系既堵住了两用物项流向军事领域的漏洞,又最大限度保障了民用领域的正常贸易往来,体现了中方“合法、合理、适度”的管控原则。

对于被列单的企业而言,当前的核心要务是积极配合核查、推动合规整改,尽快实现移出“关注名单”。具体而言,企业需建立健全两用物项全生命周期管控体系,明确最终用户与最终用途的核查流程,杜绝相关物项流向军事领域;同时,需优化供应链布局,在合规前提下拓展非敏感物项的替代供应渠道,降低单一来源依赖。对于斯巴鲁、日野及背后的丰田汽车来说,此次管控也是一次深刻的合规警示——在华经营的跨国企业,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,在合规与供应链韧性之间找到平衡,这也是所有跨国企业深耕中国市场的必修课。

此次商务部出台的对日出口管制措施,是中国出口管制体系不断完善的具体体现,更是中方维护国家安全、制止日本“再军事化”企图的正当举措。中方始终坚持依法管控、精准管控,既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合作,也坚决守住国家安全底线。未来,随着管控措施的落地实施,相信将进一步规范两用物项贸易秩序,推动中日经贸关系在合规、健康的轨道上持续发展,同时也为全球防扩散治理贡献中国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