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文来自《交过公粮不能等同于交过社保,交公粮是农民的义务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计划经济时,农民有粮票吗?

1.不种粮食的农民有粮票,如:种经济作物(棉花、甘蔗、烟叶等)的农民,菜农,渔民,牧民,农民中的手工业者等。

2.种粮食的农民分余粮户,自足户,缺粮户。缺粮户有粮票,缺粮户的缺粮数目,根据一般人民正常生活消费需要量减去其实有粮数,即为该户缺粮总数,由人民政府审查批准,发给购粮证,由国家粮店供给。

3.缺粮户购粮价格与收购价基本一致,海南史志网记载:

【1966年8月份起,适应稻谷购价再次提高的情况,又将大米统销价调高到与购价拉平,即每50公斤中等大米13.80元,并规定销价也与购价同样全区执行一个价,取消地区差价。】

4.个别农村家庭连买粮的钱都没有,经民政部门核实批准,发给购粮救济款。

5.逢红白喜事,则临时补助。

6.农村居民外出需要粮票时:

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:第四章(第二十五条)农村居民外出时,如系缺粮户,可凭农村缺粮户粮食供应证,向指定的粮站在规定的供应量内领取粮票;如系余粮户或自足户,则可自带粮食或将粮食卖给国家粮站或粮站指定的代理人,换取粮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