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密探财经(Spy Finance)

过去大家很少关注或被故意层层嵌套而颇显神秘的“离岸信托”,近期以来却成为社会持续热议的一个焦点话题。

7月24日,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)(简称“21号文”),离岸信托背后受益人——富豪们要被征收个税。

根据“21号文”要求,在离岸信托“设立、存续和清算”三大环节,都要按20%税率纳税。

更重要的是,取得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,或已移民取得外籍,但只要业务经营仍在国内,也要按新规纳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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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上,这背后是2023年实施的“CRS2.0版”持续落地,以及金税四期穿透式监管日益成熟等。目前,市场热议最多的莫过于“知名地产大佬”、SOHO中国创始人潘石屹/张欣夫妇,他要缴纳多少个税?



2002年,SOHO中国开始搭建红筹架构,潘石屹和张欣通过BVI公司各控制了47.39%股权,2005年将股份装入由张欣设立的汇丰信托。SOHO中国2007年10月在港上市。2021年,美国黑石拟约236.57亿港元私有化SOHO中国,但最终卡壳。2025年9月,潘石屹张欣夫妇辞去SOHO中国董事会主席和CEO职务。

按新规要求,市场根据SOHO中国历年分红、境内物业套现资金、股权增值推算潘石屹/张欣夫妇离岸信托累计应税净收益区间:

若保守测算,应税收益约100亿港币,对应预估税款≈20亿港币;中性测算应税收益约200亿港币,对应预估税款≈40亿港币;上限测算应税收益近350亿港币,预估税款最高可达70亿港币。

近日,坊间流传了一份基于公开数据粗略测算后部分富豪们的总账单,虽为非官方数据,但粗看了一下,仍让人感到震惊。

按照“21号文”新规,设立超3年的离岸信托,不再追征装入税;存续期的收益均需申报个税且有3个月的申报宽限期。这里可以分为三类纳税情况:

第一类:90天内要缴的,主要是分红补税。补缴的是2025年及之前分红及减持套现的资本所得税。
第二类:递延税。装入离岸信托的公司股份,在公司上市前账面原值极低,但上市后这批股份的公允价值几乎都有数倍、几十倍甚至百倍的暴增,税基也几乎可以同于当前市值,虽暂时不用缴,但减持套现时必须要缴。
第三类:最近3年装入离岸信托的资产装入税。

从坊间基于公开数据测算来看,拼多多实控人黄铮、小米实控人雷军潜在缴税额可能都在约500亿元且主要是递延税;阿里巴巴马云可能缴税约175亿元,含潜在递延税170亿元以及分红补税4亿元左右。

京东刘强东涉及缴税约100亿元,含潜在递延税90亿元及分红补税9亿元左右;海底捞张勇/舒萍涉及缴税100亿元,含潜在递延税85亿元,分红补税14亿元。龙湖吴亚军涉及缴税约85亿元,含潜在递延税55亿元以及分红补税30亿元左右。

美团王兴可能缴税约80亿元,主要是潜在的递延税;霸王茶姬张俊杰涉及装入税大概14亿-28亿元;融创孙宏斌涉及缴税约13亿元,含潜在的递延税7亿元及分红补税6亿元。

针对“21号文”,《人民日报》曾发文强调说,坚持“保护合法、打击违法”,划清合规和避税清晰边界,政策仅规范涉税申报和纳税义务,而合理的跨境风险隔离、财富代际安排均受法律保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