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CL电子在港交所公告,于2026年5月11日(交易时段后),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TTE Corporation与索尼订立修订协议,以修订此前达成一致的合资协议,就所有三个批次索尼认沽期权之认沽价总额设定上限,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1000亿日元(相当于约49亿港元)。除修订协议所作变更外,交易框架协议及合资协议的条款维持不变。董事会认为,就认沽价设定总行使价上限,可确定TTE Corporation根据索尼认沽期权须支付的最高金额,从而最大限度降低TTE Corporation根据原对价计算公式所承担的财务敞口,保障现金流的稳定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