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3月17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正式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,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寿财险莆田中支”)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,这是莆田监管分局2026年以来针对财险行业违规行为的重要监管举措之一,彰显了监管部门常态化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决心。
经查,国寿财险莆田中支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两项明确违法违规行为,均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相关规定:
一是财务数据失实,公司财务核算、报表编制存在虚假记载,财务信息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,违背财务真实性监管要求;
二是违规挂单套取手续费,将本应通过直销渠道开展的业务,违规挂至个人代理人名下,通过虚构业务渠道的方式获取代理手续费,属于行业内重点整治的违规行为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86条、第116条、第161条、第171条等相关条款,莆田金融监管分局于2026年3月17日作出如下处罚决定,实行机构与责任人“双罚”:
1.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处以42.3万元罚款;
2. 对相关责任人陈庆明给予警告处分,并处以5.2万元罚款;
3. 对相关责任人黄义明给予警告处分,并处以5.5万元罚款。
据悉,本次处罚信息已于2026年3月17日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渠道及多家财经平台公示,合计罚款金额达53万元。
结合2026年以来国内保险行业监管导向,财务真实性、业务渠道合规性已成为监管重点,此前国寿财险总公司曾于2026年2月因外汇业务违规被处以360.02万元罚没款,此次莆田中支再因违规被罚,也反映出部分保险机构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。
此次2026年专项处罚,再次释放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虚构中介业务、套取费用、财务数据造假等行业乱象的信号,督促保险机构强化合规管理,压实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的合规责任,进一步规范财险行业经营秩序,保障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